本报讯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包装袋造成的“白色污染”将在青岛画上句号,上述污染源2月1日起开始禁产禁销,5月1日起禁止使用,违规者最高罚款为20000元。
据齐鲁晚报消息,青岛市政府刚刚下发的《防治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包装袋污染环境管理规定》要求,自今年2月1日起,禁止在青岛行政区域内生产、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及厚度在0.025毫米以下的塑料包装袋。自5月1日起,禁止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(塑料复合包装袋除外)。违规生产者,环保部门责令整改,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;违规销售、使用的,工商部门责令整改,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。另外,对在公共场所乱丢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包装袋的,城管部门可责令清除,并处5-50元罚款。